通知公告
外省资讯
延安市规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增量奖补申报条件、材料、流程和奖励标准等内容整理如下,延安各地企业申报奖励可随时咨询:
延安市规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增量奖补免费咨询:15855157003(微信同号)
延安市规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增量奖补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鼓励规上工业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激发创 新主体活力,培育壮大经济发展新动能,推动我市产业高质量发 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规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是指 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在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中所投入的资 金。
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 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服务)、工艺而持续 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
研发活动不包括以下活动:企业产品(服务)的常规性升级; 对某项科研成果的直接应用,如直接采用公开的新工艺、材料、 装置、产品、服务或知识等;企业在商品化后为顾客提供的技术 支持活动;对现存产品、服务、技术、材料或工艺流程进行的重 复或简单改变;市场调查研究、效率调查或管理研究;作为工业 (服务)流程环节或常规的质量控制、测试分析、维修维护;社 会科学、艺术或人文学方面的研究及创意设计活动。
第三条 规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增量奖补由市财政安
排,是指对奖补年度规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的新增部分给予 奖励性后补助的资金。
第二章 补助对象、条件和标准
第四条 本办法奖补对象指延安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有独 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年主营业务收入达到 2000 万 元)。
第五条 本办法的奖补企业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企业需无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安全和质量事故, 无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以信用中国( 陕西)查询为准);
( 二)核算周期内(具体年度以申报通知为准,通常为两年) 当年研发经费支出较上年具有一定增加额;
( 三)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按照《企业会计制度》和《企 业会计准则》要求,设置研发支出科目或建立研发费用明细账及 辅助账;
( 四)企业按照统计部门要求完成年度报统工作(提供国家 统计局统计云平台填报的研发支出统计数据)。
第六条 对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年度新增部分给予 不超过 5%的奖补,每年最高 20 万元。(延市发〔2023〕6 号 第 13 条)
第三章 奖补程序
第七条 发布通知。市科学技术局每年 2-3 月份发布年度规 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补资金申报通知、明确相关要求、具 体流程等。
第八条 组织申报。企业按照属地化原则向所在县(市、区) 科技主管部门提交申请报告和研发奖补申报材料,并对申报材料 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
申报企业需提交研发经费奖补纸质申请材料,按照以下顺序 编制成册,胶印简装,书脊处标明 “XX 市-XX 区/县-XX 企业”, 一式三份加盖公章。
( 一)《延安市规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增量奖补资金申 请报告》( 附件 1);
( 二)近两年度研发费用明细账或辅助账;近两年度上报统 计部门的《企业研究开发项目情况》和《企业研究开发活动及相 关情况》;
( 三 )营业执照复印件。
第九条 审核汇总。企业申报材料由推荐单位严格把关,填 写《延安市规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补申报汇总表》( 附件 2),将汇总表函报市科技局。
第十条 评估核算。市科学技术局确定评估方案,召开专家 评审会,组织科技管理、财务等方面专家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评 审,并视情况开展实地核查;根据企业研发经费投入、研发活动 评估结果及财政预算情况,确定拟奖补企业名单和研发投入增量,
对奖补金额进行核算和汇总。
第十一条 核定公示。市科技局核定拟补助企业名单及补助 额度,并向社会公示。
第十二条 资金下达。公示无异议后,由市科技局向市财政 局提出奖补资金申请,按程序报批后拨付下达。
第四章 奖补经费使用及管理
第十三条 市科学技术局负责牵头组织开展全市规上工业 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奖补工作,编制研发经费投入奖补资金年度计 划,组织研发经费投入奖补申报、评估核查、奖补核算、信息公 开和会审下达等工作。
第十四条 市财政局负责安排研发经费投入奖补资金预算, 对资金使用进行监督管理。
第十五条 企业主要职责:
(一)企业应切实履行法人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企业研发活 动管理制度,加大企业研发经费投入,提升产品核心竞争力和市 场效益;
( 二)企业应按时、如实填报统计报表、纳税申报表,依法 依规履行相关法律责任和义务;
( 三)企业应建立研发经费投入财政奖补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奖补资金统筹用于后续研发活动;应严格执行财务规章制度和会 计核算办法,规范研发项目、研发支出总账和明细账数字化管理;
( 四)企业应做好研发活动台账管理,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和 绩效评估,配合管理部门做好创新统计监测工作;
( 五)如上列各部门在开展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续管理中, 发现企业有不符合规定的研发费用,或企业有虚假申报情况的, 经查实,企业需返还奖补资金。
第十六条 研发经费支出确认依据国家统计局《研究与试验 发展(R&D)投入统计规范(试行)》( 国统字〔2019〕47 号) ( 附件 3)执行。在核定企业研发经费支出时,不包括政府资金 投入部分。
第十七条 对违反财经纪律,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 资金,违背科研诚信等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财 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行政规范 性文件的规定,对相应的违法违规行为予以处理、处罚,依法追 究有关单位及其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处理。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市科技局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有效期至 2027 年 12月 31 日。
卧涛集团,自2012年成立以来,已发展成为一家业务广泛的综合性企业服务机构,总部位于安徽,并在湖北、江苏、湖南、四川、陕西等地设有分公司。集团专注于抖音短视频与网站关键词的推广,项目申报,工商财税咨询,股权设计,软件开发,可研报告与商业计划书编制,以及专利、商标、版权和软著的申请与代理。卧涛集团凭借专业的团队、丰富的经验及优质的服务,赢得了客户的广泛赞誉。展望未来,卧涛集团将继续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提供高效、全面的服务,助力企业实现持续发展。15855157003 为您解疑答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