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外省资讯
根据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整理,宜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项目资金各地申报条件补贴补助和程序整理如下,夷陵区、西陵区、伍家岗区、点军区、猇亭区,宜都市、枝江市、当阳市、远安县、兴山县、秭归县,长阳土家族自治县、五峰土家族自治县各地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解答指导!
免费指导热线:19855109130(可加v)
专业做项目申报12年,申报经验非常丰富,有很多大企业成功案例!小编可以为您带来关于高新技术企业、商标软著专利等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评价、专精特新、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非遗、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绿色工厂、大数据企业、首台套、标准、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科学技术奖、规上企业、老字号、新产品、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公司注册注销、工商办理、股权设计、挂牌上市、软件开发、网站外包定制、百度关键词排名、SEO优化等众多项目辅导规划。
第一条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 纲要>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市标准化战略的全 面实施。切实提高标准化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确保各类建设项 目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标准化项目主要包括市级标准化试点项目、市级地 方标准以及其他标准化专项项目。
第三条 市局对标准化项目资金的管理,实行分管局长领导 下的项目负责制。市局标准化科组织协调、督促项目承担单位、 保证单位按要求实施,保证每个建设项目总体目标的实现。
第四条 标准化项目资金的来源包括市级预算资金和省市 场监管局转移支付资金。
第五条 根据全市标准化建设需求,经由市局财审科编制项 目年度资金预算,项目建设资金必须专款专用。
第六条 标准化项目资金主要用于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地 方标准的制定以及标准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及其他标准化工作。 不得用于与标准化项目建设无关的其他开支。
第七条 标准化项目立项由承担单位提出申请,县、乡人民 政府、县市区直单位作为保证单位签署意见,市局标准化科聘请 专家组进行独立评审,报市局分管领导审批。
第八条 标准化项目资金的发放,由市局标准化科提出,财 审科复核,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市局党组研究决定。
第九条 对已列入立项计划的市级农业、工业、服务业、社 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分别于立项后给予补助资 金 5 万元,结项后给予补助资金 5 万元,共计 10 万元。
第十条 对已列入立项计划的市级地方标准,分别于立项后 给予补助资金 2.5 万元,结项后给予补助资金 2.5 万元,共计 5 万元。修订复审的标准不在补助范围内。
第十一条 标准化项目建设资金的支出,必须严格按批准的 预算计划执行。资金管理实行项目责任人负责制,项目承担单位 应确定专人对本单位实施的建设项目财务收支进行管理。
第十二条 项目保证单位或日常管理单位要加强对项目承 担单位的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正确。项目承担单 位应当对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自查,项目到期 后无法验收结项的,责令及时退回补助资金。因自然灾害、政府 行为等不可抗力因素不能完成项目建设的除外。
第十三条 项目承担单位对补助资金存在截留、挪用、弄虚 作假等违法违纪情形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 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 责任。
第十四条 其他标准化重点事项资金补助,需报请局党组会或者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
以上就是小编将为大家具体讲解的内容,希望会对大家有个帮助!有任何项目问题都可以找小编指导。
需要咨询高新技术企业、软著专利等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评价、专精特新、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非遗、数字化车间和智能工厂、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绿色工厂、大数据企业、首台套、标准、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科学技术奖、规上企业、老字号、新产品、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公司注册注销、工商办理、股权挂牌、网站外包定制、百度关键词排名、SEO优化等更多政策项目的请直接联系渔渔:
免费咨询:15855199550,微信同号,为您解答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