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外省资讯
光谷光电子、生物医药、智能制造、新能源企业重点关注!第四届 “湖北精品” 培育认定东湖高新区申报通道开放。企业拥有自主品牌、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经营稳定即可申报。成功获评将授予 “湖北精品” 标识,用于招投标、市场推广,同时可申请东湖高新区品牌建设专项资金扶持,提升企业公信力与产品附加值,有意向企业抓紧对标条件筹备材料。
免费指导热线:15855199550、19855109130(可加v),选择全面可靠的一站式体系保障。
解锁千万政策红利,专注于项目申报行业14年,沉淀了精准的政策资源、优质的企业资源、成功的项目资源,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实战方法论与成熟的服务成功案例体系。除了全力打造自身专业项目团队外,相较同行业最大的优势,在于我们有各个流程阶段的人员,分工明细,细致化;各环节均由专人深度把控。想要咨询各省市任何项目申报的都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你做免费项目规划。(勿抄)
为深入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湖北省质量强省建设纲要》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品牌强省建设的工作部署,依据《“湖北精品”认定管理办法》《湖北省2026年品牌建设工作方案》,湖北品牌推进机制办公室决定开展第四届“湖北精品”培育认定工作。现将有关通知予以转发。
请符合条件的单位,依据自愿原则,于2026年8月10日前通过申报系统自主申报,并将《“湖北精品”推荐汇总表》(Word及PDF盖章版)发送至邮箱。
第四届“湖北精品”培育认定申报要求
一、入库环节
(一)入库条件
1.申报入库的经营主体应符合《“湖北精品”认定管理办法》 第九条和第十条的要求。
2.单个经营主体的申报产品(服务)不超过2个(项),在现有“湖北精品”培育库基础上,本届新增推荐入库产品(服务)总
计不超过200个(项),各市州名额分配表详见附件2。
(二)入库程序
1.企业申报。8月10日前,经营主体通过“湖北精品”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提交《“湖北精品”培育认定自评报告》(附件3)。往届已入库且产品(服务)无变化的无需重复申报。
2.市州推荐。8月15日前,各市州市场监管局通过申报系统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推荐意见,同时将加盖公章的《“湖北精品”推荐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认定委员会秘书处。
二、标准先进性评价环节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主体已在申报系统完成“入库培育”;
2.申报标准应为申请“湖北精品”认定的产品(服务)所执行的标准;
3.申报标准应已发布实施3个月以上,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要求;
4.申报的企业标准、团体标准应于2026年9月10日前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上自我声明公开。
(二)申报方式
1.企业申报。9月10日前,申报主体通过申报系统提交《“湖北精品”标准先进性评价申报表》(附件5)。
2.市州推荐。9月15日前,各市州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推荐意见,同时报送本环节推荐汇总表。
三、认定环节
(一)申报条件
1.申报产品(服务)所执行的标准已通过“湖北精品”标准先进性评价,需提供《“湖北精品”标准先进性评价报告》;
2.持续符合本附件第一章第一条“入库条件”的要求;
3.获得长江质量奖的组织可通过自我声明方式申报。
(二)申报方式
1.企业申报。11月10日前,经营主体通过申报系统提交培育完善后的《“湖北精品”培育认定自评报告》,以及简要介绍申报产品(服务)的视频资料(限2分钟)。获得长江质量奖的组织还需提交《“湖北精品”标识使用授权申请自我声明》(附件6)。
2.市州推荐。11月15日前,各市州市场监管局对辖区内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出具推荐意见,同时报送本环节推荐汇总表。
我们可提供全品类政企项目服务覆盖:
✅ 从国家到地方各级别政府资助类项目申报全流程辅导
✅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专精特新企业申报,以及专利、软著等知识产权代理服务
✅ 各级别企业荣誉资质申报辅导
✅ 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工业设计中心、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绿色工厂、孵化器、众创空间、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科学技术奖、老字号等研发平台创建与资质申报,覆盖全领域企业资质需求
✅ 资金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项目建议书等各类专业文稿编制
✅ 科技成果转化中介、工商注册注销变更、科技项目投融资对接等配套服务
一个电话即可理清申报思路,精准匹配适配项目,帮您轻松拿下政策补贴资金,同步完成企业品牌与荣誉升级!
目前有专人在线提供免费咨询:15855199550(微信同号),想要获取最新政策文件、定制专属申报方案,欢迎随时联系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