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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高新区促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相关补贴条款申报时间流程、补助细则

文字:[大][中][小] 2025/5/13    浏览次数:4    

成都高新区促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相关支持补贴条款申报时间流程、补助细则整理,此次申报时间将到2025年5月10日起至2025年6月10日17:00,还请大家按照相关材料内容开展,需要咨询申报的可以免费咨询渔渔为您解答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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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成都高新区促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相关支持申报受理时间

2025年5月10日起至2025年6月10日17:00

二、成都高新区促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相关支持申报流程

(一)登录账号。已注册“高新通”账号的企业,可登录成都高新区门户网站,首页点击右侧“高新通”或直接登录12345亲清在线企业服务平台(高新通)进入“政策通”页面,点击下方“申报入口”进行申报;未注册账号的企业,须先完成“个人账号注册”及“绑定企业”相关操作(可通过点击“高新通”网页右侧“智能客服”,输入“个人账号注册”或“绑定企业”查询相关操作指南)。

(二)查找政策。可直接登录“高新通”进入“政策通”页面,点击下方“申报入口”或“查看更多”,在政策申报模块下点击“成都高新区关于促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查找拟申报的政策事项,点击“立即申报”。

(三)填报资料。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中各项数据,点击“下一步”;按要求下载附件模板,并填报、上传相关附件资料。资料填报后,可在“账号中心→政策通→申请政策记录”里查看或修改被驳回的资料。

(四)等待审核结果及资金拨付结果。请企业留意手机短信,政策审核情况及资金拨付情况将以手机短信形式告知(整体流程:资料初审→资料复审→资格审查→名单确认→收据填报→资金拨付)。

(五)公示通过后,填写收据信息,并按照要求打印盖章后上传,等待部门审核。

(六)收据审核通过后,等待部门拨款,完成申报。

《成都高新区关于促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 若干政策》实施细则

为贯彻落实《成都高新区关于促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 政策》(成高管发 2024﹞ 5 号)( 以下简称《政策》),确保政策 实施依法合规,促进政策红利尽快释放,特制订《〈成都高新区关 于促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 以下简称《细 则》)。

一、支持范围

 一)针对符合支持范围的展览会议项 目(不含完全使用财 政资金的项 目),《细则》适用于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经营、依法 纳税的展会主办(或承办)企业或行业(商、学)协会;

 二)针对符合支持范围的展会载体及会展企业,《细则》适 用于工商、税收和统计关系均在成都高新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的企业;

 三)管理规范,无不良信用记录, 自觉遵守安全生产、环 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企业。

二、支持原则

《细则》实行预算管理和总量控制,补贴金额按去尾法保留 至千位,支持金额不足 1 千元的不予奖励。《政策》所涉及条款与 区本级其他政策实质相重叠的,按就高不重复的原则享受。 已享 受“ 一企一策”相关政策的企业不再重复享受此政策类似条款。

同一展会项目只能由一个举办单位进行申请,负责项目及资金申 报。

三、申报时间

具体申报时间以成都高新区官网或“高新通”亲清在线平台 (<https://www.cdhtqyfw.cn/> )发布的申报通知为准。

四、申报流程及材料

《政策》分为“展览会议项目”审批类、“展会载体及会展企 业”审批类、“免申即享”类 3 种申报类型。

(一)“展览会议项目”审批类申报流程及材料

1.   申报流程

 1 )申报平台。依托“高新通”亲清在线平台在线申报。

2 )申报提请。 申报单位须在展会项目正式举办前 15 个工 作 日线下向国际合作商务局提交《成都高新区会展业发展专项资 金预申请表》以及展会项目绩效评价表预评估。

3 )项目初审。由国际合作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单位 进行项目审查,对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退回,对符合要求的予以受 理。

4 )现场验收。对于通过初审的项 目,申报单位须在展会项 目正式举办前 5 个工作 日线下向国际合作商务局提交《现场验收 申请书》,由国际合作商务局牵头,会同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在项 目举办期间组织开展现场验收,并填写验收表。经核查存在活动 内容与方案和相关承诺有重大偏离、有重大安全隐患、产生重大

意识形态或投诉纠纷等问题的,不予组织后续评审。

5 )材料提交。 申报单位须在项目结束 40 个工作 日内在高 新通提交完整电子版申报材料并线下提交纸质版装订材料,逾期 未完整提交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

6 )项目评审。由国际合作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单位 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组织专家评审并出具评审意见,拟支 持名单在成都高新区官网公示 5  日。

7 )项目终审。国际合作商务局根据项目评审结果形成项目 支持资金方案,并提请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后上报管委会审批。

8 )资金拨付。国际合作商务局根据项目审批意见办理资金 拨付。

2.   申报通行材料

申报材料分为通行材料和附加材料两部分,附加材料按照《细 则》 中第五条“申报规程”中对各条款的具体规定执行。提交的纸 质材料需要按照通行材料+ 附加材料及其相应顺序装订成册,材料 须加盖申报企业鲜章。通行材料如下:

 1 )成都高新区会展业政策资金申报表(展会项目)。

2 )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证书和法 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及不重复申报承诺书(法定代表人 签字(章)并加盖公章)。

4 )企业上年度及近三个月完税证明(按入库期打印),加

盖税务部门鲜章或电子章( 申报当年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以来完 税证明)。

5 )如申报材料覆盖时期内发生过企业更名的,须提供准予 名称变更等工商底档材料。

6 )展会项目政策申报授权书。

7 )成都高新区展览项目(会议项目)现场验收表。

8 )展会项目总结报告(须包含项目举办图片资料)。

9 )第三方绩效评价报告(报告须包含项目成本、绩效目标 评价等内容)。

  “展会载体及会展企业” 审批类申报流程及材料

1.   申报流程

 1 )申报平台。依托“高新通”亲清在线平台在线申报。

2 )材料提交。申报单位按照申报通知要求准备并提交完整 申报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逾期未完整提交材料的,视为主动 放弃。其中,意向申报《政策》第五条的会议型酒店,须每月线 下按时提交《成都高新区专业会议月度举办情况表》。

3 )项目评审。由国际合作商务局会同相关部门及第三方专 家对申报单位主体资格进行审查,并对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 必要时组织现场考察,并出具评审意见,拟支持名单在成都高新 区官网公示 5  日。

4 )项目终审。国际合作商务局根据项目评审结果形成项目 支持资金方案,并提请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后上报管委会审批。

5 )资金拨付。国际合作商务局根据项目审批意见办理资金 拨付。

2.   申报通行材料

申报材料分为通行材料和附加材料两部分,附加材料按照《细 则》 中第五条“ 申报规程” 中对各条款的具体规定执行。提交的纸 质材料需要按照通行材料+ 附加材料及其相应顺序装订成册,材料 须加盖申报企业鲜章。通行材料如下:

 1 )成都高新区会展业政策资金申报表(展会载体及会展企 业项 目)。

2 )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 )企业申报材料真实性及不重复申报承诺书(法定代表人 签字(章)并加盖公章)。

4 )企业上年度及近三个月完税证明(按入库期打印),加 盖税务部门鲜章或电子章( 申报当年新成立企业提供成立以来完 税证明)。

5 )如申报材料覆盖时期内发生过企业更名的,须提供准予 名称变更等工商底档材料。

  “免申即享”类申报流程及材料

1.   申报流程

由国际合作商务局按照政策支持对象、支持标准、采信渠道 等规定,确定奖补企业名单后直接拨付奖补资金,相关流程按《成

都高新区政策“免申即享”工作机制(试行)》执行。

2.   申报材料  无申报材料。

五、申报规程

(一)展览会议项目补贴

支持方向一:鼓励举办重点产业导向的精品展览。(“展览会 议项 目”审批类)

1.   申报条件

《政策》生效期内在成都高新区专业展馆举办的符合区内重 点产业导向的展览。

2.  支持标准

 1 )对首次在成都市举办且展览面积达到 8000 平方米及以 上的展览项 目,按照不超过 30 元/平方米的标准给予举办单位最 高 200 万元补贴。

2 )对已在区内举办且往届展览面积达到 5 万平方米及以上 的展览项 目,根据展览面积增量,按照不超过 40 元/平方米的标 准给予举办单位最高 200 万元补贴,其中符合主导产业发展方向 的,往两届面积标准可降至 2 万平方米。

3 )根据申报单位提供的申报材料,以国际合作局组织的项 目评审会审定的绩效指标评价分数(设定分数为 N )为准,分档 确定补贴金额。

①当 N ≥80 时,按照每平方米最高补贴标准补贴。即,支持

标准( 1 )补贴金额=展览面积×30 元/平方米;支持标准(2 )补 贴金额=〔(本届展览面积-往两届中最高展览面积)×40 元/平方 米〕。

②当 80<N ≤60 时,按照分数比例补贴。即,支持标准( 1 ) 补贴金额=(展览面积×30 元/平方米×N%);支持标准(2 )补贴  金额=〔(本届展览面积-往两届中最高展览面积)×40 元/平方米  ×N%〕。

③当 N <60 时,不予补贴。

3.  附加材料

 1 )本届展览场地租赁相关佐证材料(如场地租赁合同、结 算清单、发票复印件、支出凭证等)。

2 )展览面积结算单。

3 )展区规划图。

4 )参展商名录(标注展商企业所属产业链)。

5 )绩效指标评价表中涉及的指标佐证材料。

6 )往届展览补贴项目:另外提供其往两届展览场地租赁合 同、结算清单、发票复印件、支出凭证等佐证材料。

支持方向二:鼓励举办重点产业导向的专业会议。(“展览会 议项 目”审批类)

1.   申报条件

《政策》生效期内在成都高新区专业会议载体举办的符合区 内重点产业导向,参会人数 300 人及以上,且实际会期 1 天及以

上的专业会议。

2.  支持标准

 1 )按照由举办单位承担的搭建费用和会议代表入住区内酒 店住宿费用,以不超过两项费用总额的 50%,给予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补贴。

2 )根据申报单位提供的申报材料,以国际合作局组织的项 目评审会审定的绩效指标评价分数(设定分数为 N )为准,分档 确定补贴金额。

①当 N ≥80 时,按照费用总额最高比例50%标准补贴。即, 补贴金额=〔(搭建费用+区内酒店住宿费用) ×50%〕。

②当 80<N ≤60 时,按照分数比例补贴。即,补贴金额=〔(搭 建费用+区内酒店住宿费用) ×50%×N%〕。

③当 N <60 时,不予补贴。

3.  附加材料

 1 )搭建费用及酒店住宿费用专项审计报告。

2 )会场搭建相关合同(主要包括由主办方统一搭建的会外 展展区(若有)、舞台、LED 、灯光音响、控台等会场设施设备)、 结算清单、发票复印件、支出凭证等佐证材料。

3 )会议代表酒店住宿合同、水单(含入住人员信息)、发 票复印件、支出凭证等佐证材料。

4 )会议代表名录。

5 )绩效指标评价表中涉及的指标佐证材料。

支持方向三:鼓励培育重点产业导向的品牌展会。 (另行约定)

支持方向四:鼓励举办重点产业导向的国际展览。(“展览会 议项 目”审批类)

1.   申报条件

符合“方向一” 申报条件,且国际展位面积或展商比例达到 20%及以上的,或取得全球展览业协会(UFI )认证的专业展览。

2.  支持标准

“方向一”支持标准上再给予 10%上浮补贴。

3.  附加材料(在“方向一”附加材料基础上新增)

 1 )展会展商名录(标注国际参展商名录),须含展位面积、 参展商姓名、国别、单位、邮箱等相关信息。

2 )标注国际展位的展位规划图。

3 )全球展览业协会(UFI )认证书、本届展会 UFI 认证官 网链接及截图(原文及翻译件)。

支持方向五:鼓励举办国际会议。(“展览会议项 目”审批类)

1.   申报条件

《政策》生效期内在成都高新区专业会议载体举办的纳入国 际大会及会议协会(ICCA )统计的国际会议。

2.  支持标准

按照不超过搭建费用和会议代表入住区内酒店住宿费用总额  50%,给予举办单位最高 30 万元补贴。对首次在成都市举办的

ICCA 会议,在上述补贴基础上再给予 10 万元补贴。

3.  附加材料

 1 )搭建费用及酒店住宿费用专项审计报告。

2 )会场搭建相关合同(主要包括由主办方统一搭建的会外 展展区(若有)及会议舞台、LED 、灯光音响、控台等会场设施 设备),结算清单、发票复印件、支出凭证等佐证材料。

3 )会议代表酒店住宿合同、水单(含入住人员信息) 、 发票复印件、支出凭证等佐证材料。

4 )会议代表名录。

5 )ICCA 认证材料(原文及翻译件)。

支持方向六:鼓励会展绿色低碳,节能减排发展。(“展览会 议项 目”审批类)

1.   申报条件

符合“方向一” 申报条件,且通过《成都市绿色展会认定办 法》认定的绿色展会项 目。

2.  支持标准

“方向一”支持标准上,额外再给予每平方米上浮30%的 配套奖励,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

3.  附加材料

《成都市绿色展会认定办法》认定文件。

  )展会载体补贴

支持方向一:鼓励专业展馆优先承接重点产业导向的专业展

览。(“展会载体及会展企业” 审批类)

1.   申报条件

《政策》生效期内,优先承接符合区内重点产业导向专业展 览的成都高新区专业展馆。

2.  支持标准

按照实际场租费用的 10% ,给予场馆运营主体每个自然年度 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补贴。

3.  附加材料

 1 )全年在展馆举办的重点产业导向专业展览名录(含产业 类别、展览级别、展览内容、展览面积、参展商人数等信息)。

2 )相关展览的场地租赁合同、结算清单、发票复印件等佐 证材料。

3 )相关展览场租费用专项审计报告。

支持方向二:鼓励会议型酒店优先承接重点产业导向的专业 会议。(“展会载体及会展企业” 审批类)

1.   申报条件

《政策》生效期内,优先承接符合区内重点产业导向专业会 议并按时报送《成都高新区专业会议月度举办情况表》的会议型 酒店。

2.  支持标准

对于全年承接专业会议数量、质量综合排名前十的会议型酒 店,给予每家 10 万元补贴。

3.  附加材料

 1 )成都高新区会议型酒店承接专业会议年度统计表。

2 )相关会议的场地租赁合同、结算清单、发票复印件等佐 证材料。

3 )成都高新区会议型酒店承接专业会议评价表( 自评表)。

支持方向三:鼓励专业展馆数智化安全化改造。(“展会载体 及会展企业” 审批类)

1.   申报条件

《政策》生效期内,进行数智化、安全化提升改造的成都高 新区专业展馆。

2.  支持标准

按照改造项目实际投入费用的 50% ,给予每个项目最高 200 万元补贴。

3.  附加材料

 1 )数智改造及安全改造服务合同,项目验收报告,结算清 单、发票复印件、支出凭证等佐证材料。

2 )第三方审计报告(报告须包含改造成本审计)。

  )会展企业补贴

支持方向一:鼓励国内外知名会展企业在成都高新区设立独 立法人公司。

(另行约定)

支持方向二:鼓励会展企业争取国际认证。(“免申即享”类)

1.   申报条件

《政策》生效期内,首次获得全球展览业协会(UFI )、国际 大会及会议协会(ICCA )认证,且在成都高新区注册的会展企业。

2.  支持标准

给予 20 万元一次性奖励。

3.   申报流程

按照“免申即享”类申报流程。

支持方向三:鼓励会展企业申报上规入库(“免申即享”类)

1.   申报条件

《政策》生效期内,成功在成都高新区举办展会且首次达到 “ 四上”1标准并通过成都高新区申报上规入库的企业(补贴拨付 前须持续在库)。

2.  支持标准

给予 20 万元一次性奖励。

3.   申报流程

按照“免申即享”类申报流程。

支持方向四:支持会展企业高质量发展。(“展会载体及会展 企业” 审批类)

1.   申报条件

《政策》生效期内,在成都高新区举办展会活动且年度营业收入达到 10 亿元、5 亿元、2 亿元、1 亿元的会展企业。

1   规模以上工业、有资质的建筑业、限额以上批发和零售业、限额以上住宿和餐饮业、有开发经营活动的全部房地产开发经营 业、规模以上服务业法人单位。

2.  支持标准

对年度营业收入达到 10 亿元、5 亿元、2 亿元、1 亿元的会 展企业,分别给予 50 万元、30 万元、20 万元、10 万元一次性奖 励。

3.  附加材料

 1 )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

2 )展会活动举办佐证材料:举办主体授权证明(若涉及多 家主办)、展会活动报批报备文件、展会活动实施方案、现场照片、 新闻链接等。

支持方向五:鼓励会展企业培育人才。(“展会载体及会展企 业”审批类)

1.   申报条件

《政策》生效期内,取得注册会展经理(CEM )、注册国际会 议经理(CIEP )、会展安全师资格证书,且在成都高新区会展企业 全职工作满 1 年的会展从业人员,且申请人社保和个税均在成都 高新区。

2.  支持标准

对取得注册会展经理(CEM )、注册国际会议经理(CIEP )、 会展安全师资格证书的,分别给予每人 5000 、3000 、3000 元的一 次性奖励。

3.  附加材料

 1 )申请人资格证书复印件。

2 )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劳动合同、近一年社保和个税缴 纳证明。

六、监督管理

 一)资金绩效评价。成都高新区业务主管部门按照预算绩 效管理的相关要求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获得成都高新区财政扶持 资金支持的企业或单位须上报政策扶持效果,配合做好项目验收 及财政扶持资金绩效评价工作。

 二)防止重复申报。成都高新区业务主管部门建立政策申 报沟通机制,如发现重复申报同类扶持资金的单位,取消其当年 享受成都高新区财政扶持资金的资格。

 三)违法违规处罚。项目单位对申报事项及申报材料的真 实性、合规性、完整性和资金使用负直接责任。企业、机构、团 队(个人)应做到诚信申请。对违反国家、省及成都市专项资金 管理等有关规定,弄虚作假、骗取、套取财政资金,截留、挪用、 转移或侵占奖补资金,擅自改变承诺实施事项等行为,视情况责 令限期整改、停止拨付资金、限期收回已拨付的资金,同时按规 定对项目单位和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将项目单位及中介机构列 入信用信息“黑名单”、取消项目单位 3 年内成都高新区会展专项 资金申报资格。对构成犯罪的单位和个人,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 其刑事责任。

 四)审计、会计、咨询等中介机构对其编制报告的客观性、 公正性、独立性负责,且上述须提交资料中的绩效评价报告、专

项审计报告,均须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监管平台备案 的二维码和报告编码。

七、解释说明

 一)本实施细则具体条款由成都高新区国际合作商务局负 责解释,并根据情况适时修改完善。

 二)本实施细则自 2024 年 7 月 25  日起执行,有效期与《成 都高新区关于促进会展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 成高管发 ﹝2024﹞ 5 号 )一致。

以上就是小编将为大家具体讲解的内容,希望会对大家有个帮助!有任何项目问题都可以找小编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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